律师自治

律师是以拥护人权和实现社会正义为使命,不屈服于任何权力,必须保持执业的自由和独立性。为此,日辩联依法享有完全的自治权。律师的资格审查、注册程序由律师协会和日辩联负责进行,有权就其组织和运营自行规定会则,律师协会和日辩联有权对律师予以惩戒。律师协会和日辩联的财政(经费)基本上来源于会员缴纳的会费。

因此,只有律师协会和日辩联才能对律师进行指导监督,经注册成为律师的人即成为其所在地区的律师协会会员,同时也即成为日辩联的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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