❸ 稀释、放水设备的情况
稀释、放水设备
稀释前的ALPS处理水氚浓度
万Bq/L
目前的ALPS处理水的输送流量
-m³/h
目前的海水输送流量
-m³/h
稀释后的ALPS处理水氚浓度※(注記)
-Bq/L
0/0
稀释前的ALPS处理水氚浓度
万Bq/L
目前的ALPS处理水的输送流量
-m³/h
目前的海水输送流量
-m³/h
稀释后的ALPS处理水氚浓度※(注記)
-Bq/L
氚以外的放射性物质的浓度
告示浓度比总和
规定标准
1
※(注記)关于我们自主确认的、没有显著存在的核素,已确认所有对象核素均没有显著存在。
氚浓度万Bq/L
确认了小于100万Bq/L
本公司委托的外部机构(化研)的测量结果
▶氚浓度:万Bq/L
▶氚以外的放射性物质的告示浓度比总和:
日本国家法令※(注記)中规定了将放射性物质释放到环境中时各核素的放射性浓度上限(告示浓度限度)。释放多种放射性物质时,由于各核素告示浓度限度存在差异,需计算各告示浓度限度的比率,其合计值称为"告示浓度比总和"。
※(注記)对东京电力株式会社福岛第一核电厂核反应堆设施的安保及特定核燃料物质防护相关必要事项作出规定的告示
日本国家法令※(注記)中规定的福岛第一核电厂将放射性物质释放到环境中时各核素的放射性浓度上限。
※(注記)对东京电力株式会社福岛第一核电厂核反应堆设施的安保及特定核燃料物质防护相关必要事项作出规定的告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