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水 入口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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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海域監測的結果

公布監測結果

我們遵照政府關於ALPS處理水的基本方針,今後為了繼續確認氚等物質的擴散情形與海洋生物的情況,加強了對海水(港灣外)、魚類、海藻的監測(從2022年4月20日開始採集樣本),並公布其結果。

未確認到明顯變化。(截至くろまるくろまるくろまるくろまるくろまるくろまる日)

點選地圖內的監測點,將會以圖表形式分別顯示各監測結果

=福島第一核電廠 =排水口

海水的監測點

  • 港灣內
  • 3km圈內
  • 20km圈內
  • 20km圈外

請點選此處查看氚快速測量的分析結果
快速測量的目的在於,藉由提高偵測下限值,以快速進行分析,及早掌握海域的狀況。

魚類、海藻的監測點

  • 魚類 20km圈內
  • 海藻 20km圈內

綜合海域監測瀏覽系統為可從地圖上統一瀏覽海域監測結果的網站。此系統除收集本公司資料外,將同樣收集政府相關部門與地方自治體等所公布的各處地點海域監測結果,以求客觀全面呈現海域情況。

請點選此處ORBS使用方法


ALPS處理水的狀況

回到地圖
  • 銫137
  • 銫134
世界衛生組織(WHO)飲用水標準濃度(10,000 Bq/L)
停止釋放判斷標準(注記)3(700Bq/L)
調查基準(注記)4(350Bq/L)
停止釋放判斷標準(注記)2(30Bq/L)
調查基準(注記)3(20Bq/L)

過去數值

世界衛生組織(WHO)飲用水標準濃度(10 Bq/L)

過去數值

世界衛生組織(WHO)飲用水標準濃度(10 Bq/L)

過去數值

  • 衡量放射性物質釋放出輻射能力的單位
  • 過去數值顯示了1年內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觀測範圍包含一般分析與詳細分析的結果。
  • ND(Not Detected)表示測量值小於檢測極限值(檢測下限值)。
    檢測極限值會隨著測量環境和各測量儀器的特性有所變動。
  • 我們將檢測極限值調小,定期測量微量的放射性物質。
  • 伴隨ALPS處理水稀釋釋放設備之設置與5、6號機取水路明渠內的清淤工程完成等,自2023年7月3日起,取水地點從「6號機取水口前」變更為「5號機取水口前」
  • 為了確保海水採集作業的安全,從2024年6月11日起,暫時將採集地點從福島第一核電廠1〜4號機排水口(南排水口)更改至南側約1300公尺的地點
  • 衡量放射性物質釋放出輻射能力的單位
  • 過去數值顯示了1年內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觀測範圍包含一般分析與詳細分析的結果。
    關於沒有顯示過去數值的地點,截至2021年度時並未進行採集。
  • ND(Not Detected)表示測量值小於檢測極限值(檢測下限值)。
    檢測極限值會隨著測量環境和各測量儀器的特性有所變動。
  • 組織自由水型的氚,是指在動植物的組織內以水的狀態存在的氚。
  • 有機結合型的氚,是指與動植物組織內的蛋白質等有機結合後,進入組織內的氚。
  • 海水(表層)的數值顯示為前一天的測量結果。
  • 圖表顯示了於同一天同一地點採集的多種魚類樣本,經分析後所獲得之檢測數值中最高的值。
    若所有樣本均低於檢測極限值,則顯示最高的檢測極限值。詳情請點選此處確認。(僅英文版)
  • 衡量放射性物質釋放出輻射能力的單位
  • 過去數值顯示了1年內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觀測範圍包含一般分析與詳細分析的結果。
    海藻為1年採集1次樣本,因此顯示的是該次的數值。
  • ND(Not Detected)表示測量值小於檢測極限值(檢測下限值)。
    檢測極限值會隨著測量環境和各測量儀器的特性有所變動。
  • 組織自由水型的氚,是指在動植物的組織內以水的狀態存在的氚。
  • 有機結合型的氚,是指與動植物組織內的蛋白質等有機結合後,進入組織內的氚。
  • 海水(表層)的數值顯示為前一天的測量結果。

指標(釋放停止判斷水準)的定位

  • ALPS處理水以海水稀釋後釋放到海洋時,若透過周邊海域監測,判斷出釋放水並未充分擴散(氚濃度異常狀況)等狀況時,則須將設備運用過程中用以判斷「停止釋放」的指標升為「釋放停止判斷水準」。
    當超過該值時,會立即停止釋放到海洋。
  • 為迅速掌握海域的氚濃度狀況,以14個地點為對象,將檢測下限值設定為10貝克/公升進行測量。

指標(釋放停止判斷水準)的設定

1 放水口附近(距核電廠3公里以內的10個地點):700貝克/公升

  • 雖然政府的方針是規定釋放時的氚濃度上限值要低於1,500貝克/公升,但為考量到設備或測量時的發生的不確定性,針對不應超過1,500貝克/公升的規定,可將釋放時的運用上限值設定為700貝克/公升左右,並於實施計畫中記載。
  • 根據此運用上限值,將放水口附近(距核電廠3公里以內)的指標(釋放停止判斷水準)設定為700貝克/公升。

2 放水口附近的外側(核電廠正面的方圓10公里內的4個地點):30貝克/公升

  • 明顯超過最近3年日本全國核電廠的前方海域氚濃度最大值(注記)(20貝克/公升)應視為異常狀況,為此將放水口附近的外側(核電廠正面的方圓10公里內)指標(釋放停止判斷水準)設定為最大值(20貝克/公升)1.5倍的30貝克/公升。

【參考】日本國家法令標準60,000貝克/公升
WHO飲用水水質標準10,000貝克/公升

(追記) (追記ここま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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