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旅公共发〔2021〕21号)和《江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赣文旅公共字〔2023〕9号)等文件要求,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全力推进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城乡特点,按照"规模适当、布局科学、业态多元、特色鲜明"的要求,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功能布局施行创意性改造;鼓励引入社会力量,创新打造一批融合艺术展览、文化沙龙、图书阅读等服务的"寻书"城市书房和"寻星"文化驿站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增强实效性。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升服务品质,切实推动全民艺术普及,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建设"寻书"城市书房60家,阅读驿站100家,"寻星"文化驿站50家的目标,以打造"15分钟文化服务圈",率先成为全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样板区。
三、建设运营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模式,整合资源、盘活存量,着眼于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活化利用和创新发展,因地制宜建设文化礼堂、乡村戏台、文化广场等主题功能空间,鼓励将符合条件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作为"寻书"城市书房(阅读驿站)、"寻星"文化驿站的载体;鼓励文化服务设施共建共享,融合阅读、艺术、展览、餐饮等多维业态,实现多业态跨界融合发展,为群众提供多元化服务。
四、建设标准
依托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采取新建、改建、共享等形式,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合作建设城市书房、文化驿站,提倡建设个性化的主题城市书房、文化驿站。
(一)建筑
1.一类"寻书"城市书房面积原则上不小于200平方米,阅览席数50人以上;二类"寻书"城市书房(暨阅读驿站)面积原则上不小于80平方米,阅览席数20人以上。房屋质量安全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和要求。
2.一类"寻星"文化驿站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50平方米,观众座席不少于30个;二类"寻星"文化驿站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平方米,观众座席不少于10个。房屋质量安全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和要求。
(二)选址
城市书房(阅读驿站)、文化驿站的建设遵循因地制宜、科学选址、布局合理、配套完善的原则。鼓励一类("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相结合,建设在人口集中、交通便利、设施完善的社区、景区、公园、学校周边等人员密集场所;按照服务半径1.5km,原则上"15分钟文化服务圈"内不重复设点;提倡动员、引导艺术培训机构、具备条件的社会团体、大型企业参与;与其他设施合建时,应自成一体,单独设置出入口,便于公共场所安全疏散。
(三)功能
1."寻书"城市书房(阅读驿站):应具备举办文化沙龙、读书分享、小型讲座等活动功能,并设有自助借阅区、休闲服务区、图书阅读区等区域。
2."寻星"文化驿站:应具备为群众提供文化分享、艺术普及、互动交流、文旅资讯等多种功能,并配备固定舞台、展厅、桌椅、书刊报纸等设施和资源。
(四)标识
"寻书"城市书房(阅读驿站)、"寻星"文化驿站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格式的"寻书""寻星"标识牌,使群众能够快速识别城市书房(阅读驿站)、文化驿站位置,并在适当位置公示开放时间、活动开展时间、文明公约、规章制度等内容。
(五)创新
1."寻书"城市书房(阅读驿站):打造"寻书+"主题城市书房,围绕"红色文化"、"长江文化"、"家传文化"、"山水文化"、"诗词文化"、"白鹿洞文化"等区域文化特征,打造一批有特点、有品位、有主题的城市书房;推进"寻书+"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具备线上阅读,扫码阅读,掌上阅读,有声阅读和预约服务功能;创新推广"寻书+"品牌文化交流活动,依托总分馆建设,打造"城市书房入景区的新型文化业态;创新开展"寻书+"特色主题,开展经典诵读、阅读分享、古籍保护、手工艺作坊等体验式、互动式的主题阅读活动。详见《关于创新打造"寻书+"主题城市书房的通知》(九文旅字〔2023〕126号)。
2."寻星"文化驿站:以"分享、交流、互动"为品牌活动特色。以"嵌入型空间"的概念,打破了"区县文化馆——街道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室"的单线模式,在服务领域上实现了从城市到乡镇、农村的全覆盖。以"微型文化馆"的形式,成为"乡约三部曲"文化惠民的"支撑点",助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全面提升城乡人均接受文化服务人次。
(六)融合
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融合发展,开展"城市书房+文化驿站+旅游服务"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城市书房、文化驿站提供旅游咨询、旅游宣传、游客接待、旅游集散、代理服务、研学活动等服务,促进文化机构与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共建、优势互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统筹、多方共建、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各县(市、区)文广新旅局负责辖区内城市书房、文化驿站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二)加强业务指导。城市书房、文化驿站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市文广新旅局加强政策指导;市(县、区)建立业务大数据平台和业务管理平台,做好业务技能培训、活动资源共享、技术平台保障等工作。
(三)加强调度督导。市文广新旅局制定"城市书房、文化驿站年度建设计划,建立督办机制;城市书房、文化驿站作为图书馆、文化馆的分馆,应配备入馆闸机(计数器),列入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场馆提升调度的重要内容。
附件:1.九江市"寻书"城市书房(阅读驿站)建设任务计划
2.九江市"寻书"城市书房(阅读驿站)建设任务计划
3."寻书"城市书房(阅读驿站)"寻星"文化驿站标识
附件1
九江市"寻书"城市书房(阅读驿站)
建设任务计划
县
(市、区)
已建
2023年应建
2024年应建
2025年应建
城市
书房
阅读驿站
城市
书房
阅读驿站
城市
书房
阅读驿站
城市
书房
阅读
驿站
浔阳区
1
3
2
1
1
1
濂溪区
3
3
2
2
2
柴桑区
2
1
1
1
1
1
1
1
经开区
2
0
2
1
1
2
2
八里湖新区
2
2
2
1
2
2
修水县
3
1
1
1
1
1
1
武宁县
0
3
1
1
1
1
瑞昌市
2
4
1
1
1
1
都昌县
1
3
1
3
1
3
1
3
湖口县
1
7
1
2
1
2
1
1
彭泽县
1
3
1
1
1
1
1
德安县
1
3
1
1
1
共青城市
1
3
1
1
1
1
永修县
2
2
1
1
1
1
1
1
庐山市
1
4
1
1
3
庐山西海
1
3
1
1
1
合计
24
45
18
16
11
19
7
20
69
34
30
27
备注:参照《江西省行政区划简册》(2022年)各县(市、区)主城区面积参数,结合"15分钟文化服务圈"(3-5平方公里)制定任务数。
附件2
九江市"寻星"文化驿站建设任务计划
县
(市、区)
2023年应建
2024年应建
2025年应建
一类文化驿站
二类文化驿站
一类文化驿站
二类文化驿站
一类文化驿站
二类文化驿站
浔阳区
1
1
1
濂溪区
1
1
1
1
柴桑区
1
1
1
经开区
1
1
1
1
八里湖新区
1
1
1
修水县
1
1
1
武宁县
1
1
1
瑞昌市
1
1
1
都昌县
1
1
1
湖口县
1
1
1
彭泽县
1
1
1
德安县
1
1
1
共青城市
1
1
1
永修县
1
1
1
庐山市
1
1
1
庐山西海
1
1
1
合计
5
11
8
8
5
13
16
16
18
备注:参照《江西省行政区划简册》(2022年)各县(市、区)主城区面积参数,结合"15分钟文化服务圈"(3-5平方公里)制定任务数。
附件3
"寻书"城市书房(阅读驿站)"寻星"文化驿站标识
013.png
"寻书"城市书房标识
014.png
"寻书"阅读驿站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