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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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又名自行車(雖然不會自行)、孔明車(雖然不是孔明發明)、腳踏車,是少數會消耗體力的交通工具。通常前後各有一輪、或前後各有一輪再加兩個附助輪、或前一輪後兩輪、或是單單一個輪頂著椅子、或......總言之就是用腳轉動輪子前進就是。
在香港,單車不屬於「機動車輛」,但在道路上依然要遵守和機動車輛一樣的交通規則,例如轉彎時要打燈、不能超速等等。
歷史[編輯 ]
沒有人知道這東西是怎麼來的,以下是一本不太知名的科幻小說《單車籲天錄》裡的說法:
1966年,一群修士在嘗試破解達聞西密碼時,發現了單車的設計圖。在大量進一步的研究和實驗、以及無數的調整及改良後,教會發現單車的存在可能褻瀆上帝而將有關文獻物資模型研究人員一拼陷掉然後進行資訊封鎖。
1840年,英格蘭的鐵匠麥克米倫再次發明了單車。
種類[編輯 ]
*方輪單車
由於車輪為方形,較易放置。
*隱形單車
視覺上完全不佔空間,但找起上來會比較麻煩。
規則[編輯 ]
- 要依照路面指示行駛
- 向前衝
- 用腳踩
- 可隨意選擇人行道或馬路騎乘,非常方便
示範圖[編輯 ]
你知道嗎?[編輯 ]
- 單車廣泛出現在多種作品中,例如《天朝》一書中曾提到其內的虛構人物清朝 皇帝 溥儀因單車亡國的故事,他學會騎單車後不單亡國,甚至連中國二千多年的君主制度也因此毀了。
- 單車又名腳踏車,是因為它要用腳去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