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國會議員今天通過法案,將「任何未經同意的性行為」定義為性侵。
參議院經過漫長立法程序,最終投票支持該措施後,刑法典現在將把同意原則寫入性侵罪的定義中。
該法案上週已在國民議會(下議院)通過。
法條內容強調「明確且可撤回的同意」
新法明定,同意應是自由、知情、具體且可撤回的意願表達,並須依情境判斷。沉默或沒有反應,都不構成同意。 (相關報導: 反抗性暴力咬掉壞人舌頭卻成罪犯?南韓78歲奶奶隱忍61年,終於迎來無罪宣判 | 更多文章 )
法條明確規定:「若性行為係經由暴力、脅迫、威脅或突襲而發生,無論其形式為何,均不構成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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