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关于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023年03月03日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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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2年7月22日至8月2日,国家统计局第4统计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统计督察"回头看"并反馈了督察意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检验,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政治责任,精准对症施策,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的3个方面11个主要问题26个具体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成,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统计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省委、省政府坚决扛起统计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对反馈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即知即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扎实推进整改。

(一)强化政治引领,凝聚整改共识。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引导全省上下深刻领会整改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整改重要要求,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

(二)强化组织领导,高位统筹推进。着力健全上下贯通、部门联动、一体推进整改工作机制,迅速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省政府相关副秘书长、省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省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统一部署,相继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组织协调推进整改工作。

(三)强化闭环管理,拧紧责任链条。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及时印发《江西省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3个方面11个主要问题26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清单》,分别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35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主要任务,并实行清单化、台账化、闭环化管理,推动形成层层认领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强化督导督办,提升整改质效。将此次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省委、省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和省委巡视监督内容。建立清单管理、督导督办、销号验收工作机制;建立问题整改进度台账,及时跟踪各责任单位整改工作进展;认真研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及时总结整改工作好经验、好办法;从严从实推动所有问题清仓见底、整改到位,确保所有整改任务取得的成效经得起实践检验。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聚焦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的3个方面11个主要问题26个具体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制定35条整改举措,逐条逐项抓好整改。

(一)关于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学习贯彻有待深入方面

省委、省政府坚持带头学习,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强化考察考核管理,严格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切实加强对基层统计的组织领导。有序铺开县、乡、村、开发区(园区)及部门等"五个领域"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各市县党委、政府通过学习领会汇编精神实质,进一步树牢正确政绩观发展观。

(二)关于整改措施不够有力,防惩统计造假责任未压紧压实方面

健全常态化统计督导检查机制,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以及统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清理纠正将统计机构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推动九江、景德镇、吉安、上饶等地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各级党委、政府防惩统计造假责任进一步压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体系更加健全。

(三)关于整改效果不够明显,部分地区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有禁不止方面

省委、省政府分别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坚决防治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扎实开展统计普法宣传,通过"百万网民学法律"统计法专场知识竞赛和统计法治直播课堂活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氛围进一步浓厚。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对责任人依法从严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对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统计调查对象予以警告或警告并处罚款。

三、持续巩固提升,以高质量统计赋能江西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省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促提升、见实效,切实以高质量统计赋能江西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坚决扛起防惩统计造假政治责任,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确保统计机构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真实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效。

(二)持续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从严从实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加快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统计监督效能。研究建立省级统计督察制度,积极稳妥开展省级统计督察。参照国家统计局制度安排,加快制定我省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的实施细则,将统计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大对重大典型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加快推动形成统计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政治生态。

(三)持续全面提升江西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快变革统计数据生产方式,推动建设"赣数智"云工程,采用统计信息比对、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推动各渠道数据相互印证,提升统计工作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强化基层统计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保障能力,加强各级统计人员技能培训,提升统计干部科学统计、精准统计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审核、处理、评估、发布等生产全过程的行为规范,全面提高统计数据采集能力、质量控制能力、统计服务能力、统计治理能力,不断推进统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2年7月22日至8月2日,国家统计局第4统计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统计督察"回头看"并反馈了督察意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检验,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政治责任,精准对症施策,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的3个方面11个主要问题26个具体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成,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统计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省委、省政府坚决扛起统计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对反馈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即知即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扎实推进整改。

(一)强化政治引领,凝聚整改共识。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引导全省上下深刻领会整改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整改重要要求,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

(二)强化组织领导,高位统筹推进。着力健全上下贯通、部门联动、一体推进整改工作机制,迅速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省政府相关副秘书长、省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省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统一部署,相继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组织协调推进整改工作。

(三)强化闭环管理,拧紧责任链条。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及时印发《江西省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3个方面11个主要问题26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清单》,分别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35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主要任务,并实行清单化、台账化、闭环化管理,推动形成层层认领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强化督导督办,提升整改质效。将此次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省委、省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和省委巡视监督内容。建立清单管理、督导督办、销号验收工作机制;建立问题整改进度台账,及时跟踪各责任单位整改工作进展;认真研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及时总结整改工作好经验、好办法;从严从实推动所有问题清仓见底、整改到位,确保所有整改任务取得的成效经得起实践检验。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聚焦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的3个方面11个主要问题26个具体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制定35条整改举措,逐条逐项抓好整改。

(一)关于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学习贯彻有待深入方面

省委、省政府坚持带头学习,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强化考察考核管理,严格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切实加强对基层统计的组织领导。有序铺开县、乡、村、开发区(园区)及部门等"五个领域"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各市县党委、政府通过学习领会汇编精神实质,进一步树牢正确政绩观发展观。

(二)关于整改措施不够有力,防惩统计造假责任未压紧压实方面

健全常态化统计督导检查机制,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以及统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清理纠正将统计机构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推动九江、景德镇、吉安、上饶等地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各级党委、政府防惩统计造假责任进一步压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体系更加健全。

(三)关于整改效果不够明显,部分地区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有禁不止方面

省委、省政府分别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坚决防治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扎实开展统计普法宣传,通过"百万网民学法律"统计法专场知识竞赛和统计法治直播课堂活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氛围进一步浓厚。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对责任人依法从严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对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统计调查对象予以警告或警告并处罚款。

三、持续巩固提升,以高质量统计赋能江西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省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促提升、见实效,切实以高质量统计赋能江西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坚决扛起防惩统计造假政治责任,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确保统计机构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真实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效。

(二)持续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从严从实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加快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统计监督效能。研究建立省级统计督察制度,积极稳妥开展省级统计督察。参照国家统计局制度安排,加快制定我省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的实施细则,将统计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大对重大典型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加快推动形成统计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政治生态。

(三)持续全面提升江西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快变革统计数据生产方式,推动建设"赣数智"云工程,采用统计信息比对、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推动各渠道数据相互印证,提升统计工作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强化基层统计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保障能力,加强各级统计人员技能培训,提升统计干部科学统计、精准统计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审核、处理、评估、发布等生产全过程的行为规范,全面提高统计数据采集能力、质量控制能力、统计服务能力、统计治理能力,不断推进统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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