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报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07月02日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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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3日,国家统计局2023年常规统计督察第5统计督察组对四川省开展统计督察,并于2024年4月1日反馈了督察意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从严从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省委、省政府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将其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迅速铺开、有序推进。督察意见反馈后,省委书记王晓晖立即作出批示,要求认真整改到位,确保数据质量。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就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强调要坚决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落实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严格对照督察组反馈的主要问题和督察意见,列出任务清单,制定34条具体整改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加强联动协作,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一是加强统计政策法规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统计法律法规等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列入2024年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范围,加入全省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考试测试题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传达学习。二是推动树牢正确政绩观。开展各市(州)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推进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与干部政绩考核衔接贯通,将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评价、干部奖惩任免和相关政策激励的重要依据。三是提高依法治统能力水平。推进高标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快推广应用"一套表"企业电子统计台账,严格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探索运用部门行政记录、"税电指数"等大数据手段,加强源头数据质量管控。四是巩固拓展专项治理成效。督促被延伸督察地区深入自查自纠,开展在库单位清理,核准做实当期数据,对不符合统计制度标准的企业(项目)坚决予以退库。加强统计法治宣传,举办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

(二)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体系。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对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进一步细化措施、强化约束,补齐制度机制短板,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年度防治统计造假工作情况。二是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分处理。三是扎实有效推进问题整改。统筹首轮统计督察、督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和本次督察新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将整改工作纳入省级统计督察重点内容,着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方面。一是坚决查处违法干预统计工作行为。组织对延伸督察地区有关问题进行立案查处,聚焦"关键少数"和始作俑者,严肃追究统计违纪违法领导干部责任。二是坚持规范从严管理。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完善本行业本系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等,研究制定推进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巩固拓展首席统计师制度试点成效,提升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三是清理纠正与统计法精神不相符的文件和做法。对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按规定予以修改或废止。

(四)一些地区部分企业(项目)统计数据失实方面。一是做好督察移交线索处置。针对督察组初步核实的问题线索,严格依法直接立案查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针对其他问题线索,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或调查核实,按规定做好有关处置工作。二是开展数据失实问题集中约谈。对督察反馈问题严重的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通报有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三是坚决纠正个别地方弄虚作假问题。组织开展分专业数据核实,进一步加强源头数据质量监管。督促有关地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清理退库不符合规定的企业(项目)。

(五)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方面。一是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制定数据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检查等制度规范,建立普查违法行为受理、调查、处理机制,依法组织开展现场登记。二是加强普查数据质量管控。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普查一线调研指导入户登记工作,要求夯实普查质量,强化工作保障。普查登记过程中坚持即报即审,开展多轮现场督导,定期汇总分析数据,抽取普查对象、普查小区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坚决防止普查造假。三是按时足额拨付经费及报酬。开展劳动报酬及补助经费落实情况调查,组织财政、统计等部门开展多轮经费兑现情况调研,加强普查"两员"经费保障和足额兑现监管。

此外,督促有关方面加大配合力度,充分认识国家常规统计督察的政治性、严肃性、重要性,扎实推进有关问题整改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深化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效,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工作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二是扎实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采取更加精准有力的举措,聚焦重点问题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制度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持续推动督察整改走深走实。三是着力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完善推进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深化监督贯通协同,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8日


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3日,国家统计局2023年常规统计督察第5统计督察组对四川省开展统计督察,并于2024年4月1日反馈了督察意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从严从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省委、省政府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将其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迅速铺开、有序推进。督察意见反馈后,省委书记王晓晖立即作出批示,要求认真整改到位,确保数据质量。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就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强调要坚决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落实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严格对照督察组反馈的主要问题和督察意见,列出任务清单,制定34条具体整改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加强联动协作,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一是加强统计政策法规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统计法律法规等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列入2024年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范围,加入全省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考试测试题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传达学习。二是推动树牢正确政绩观。开展各市(州)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推进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与干部政绩考核衔接贯通,将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评价、干部奖惩任免和相关政策激励的重要依据。三是提高依法治统能力水平。推进高标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快推广应用"一套表"企业电子统计台账,严格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探索运用部门行政记录、"税电指数"等大数据手段,加强源头数据质量管控。四是巩固拓展专项治理成效。督促被延伸督察地区深入自查自纠,开展在库单位清理,核准做实当期数据,对不符合统计制度标准的企业(项目)坚决予以退库。加强统计法治宣传,举办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

(二)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体系。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对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进一步细化措施、强化约束,补齐制度机制短板,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年度防治统计造假工作情况。二是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分处理。三是扎实有效推进问题整改。统筹首轮统计督察、督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和本次督察新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将整改工作纳入省级统计督察重点内容,着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方面。一是坚决查处违法干预统计工作行为。组织对延伸督察地区有关问题进行立案查处,聚焦"关键少数"和始作俑者,严肃追究统计违纪违法领导干部责任。二是坚持规范从严管理。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完善本行业本系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等,研究制定推进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巩固拓展首席统计师制度试点成效,提升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三是清理纠正与统计法精神不相符的文件和做法。对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按规定予以修改或废止。

(四)一些地区部分企业(项目)统计数据失实方面。一是做好督察移交线索处置。针对督察组初步核实的问题线索,严格依法直接立案查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针对其他问题线索,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或调查核实,按规定做好有关处置工作。二是开展数据失实问题集中约谈。对督察反馈问题严重的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通报有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三是坚决纠正个别地方弄虚作假问题。组织开展分专业数据核实,进一步加强源头数据质量监管。督促有关地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清理退库不符合规定的企业(项目)。

(五)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方面。一是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制定数据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检查等制度规范,建立普查违法行为受理、调查、处理机制,依法组织开展现场登记。二是加强普查数据质量管控。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普查一线调研指导入户登记工作,要求夯实普查质量,强化工作保障。普查登记过程中坚持即报即审,开展多轮现场督导,定期汇总分析数据,抽取普查对象、普查小区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坚决防止普查造假。三是按时足额拨付经费及报酬。开展劳动报酬及补助经费落实情况调查,组织财政、统计等部门开展多轮经费兑现情况调研,加强普查"两员"经费保障和足额兑现监管。

此外,督促有关方面加大配合力度,充分认识国家常规统计督察的政治性、严肃性、重要性,扎实推进有关问题整改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深化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效,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工作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二是扎实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采取更加精准有力的举措,聚焦重点问题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制度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持续推动督察整改走深走实。三是着力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完善推进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深化监督贯通协同,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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