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线涨停!午后,这一板块集体拉升!

公众号 电子报 客户端
您当前的位置:证券时报> 股市>
直线涨停!午后,这一板块集体拉升!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陈铭2025年10月13日 14:58
点赞
分享

又有板块异动!

今日午后,部分港口、航运股出现异动,南京港直线涨停,连云港、国航远洋、宁波海运等多股纷纷跟涨。

此前,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的公告》,10月14日起,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有研究机构指出,在贸易摩擦加剧的背景下,船司具有更强的成本转嫁动机以及更强话语权,支撑短期运价上涨。

集体拉升

10月13日午后,南京港股价直线拉升,3分钟内就被资金封死涨停板;连云港也大幅拉升,涨幅一度接近8%,北部湾港、重庆港也纷纷跟涨;部分航运股也有拉升动作,国航远洋、宁波海运一度涨超6%,凤凰航运、华光源海等跟涨。

从消息面来看,中国交通运输部10日发布公告,决定将于10月14日起对涉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

公告称,2025年4月1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关于对中国海事、物流及造船业301调查措施,自2025年10月14日起,将对中国企业拥有或经营的船舶、中国籍船舶及中国造船舶加收港口服务费,严重违背了国际贸易相关原则和中美海运协定,对中美间海运贸易造成严重破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10月14日起,对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拥有船舶所有权的船舶;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运营的船舶;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25%及以上股权(表决权、董事会席位)的企业、其他组织拥有或运营的船舶;悬挂美国旗的船舶;在美国建造的船舶,由船舶挂靠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

对于上述适用范围内的船舶,按航次计收船舶特别港务费,分阶段实施不同收费标准。自2025年10月14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400元人民币计收;自2026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640元人民币计收;自2027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880元人民币计收;自2028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1120元人民币计收。

机构:关注航运股投资机会

方正证券表示,考虑征收对象与实施细则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预计政策短期将带来油散市场船货匹配效率下降、利好运价;尤其对于供需基本面本就强劲、可用运力较为紧张的VLCC正规市场,第四季度弹性或再超预期。中美相互征收高额的船舶特别港务费,将船舶运力进行区分与切割,导致全球航运市场各航线可用运力选择范围缩小、船货双方匹配难度增加、供应链效率下降,尤其是局部供需错配时有效运力进一步紧张,运价弹性增大。

申万宏源表示,中国对美反制,航运船舶再迎历史机遇。其中,美国船东、悬挂美国旗以及美国建造的船舶数量有限,但美国上市公司、美资持股超过25%的船东、货主贸易商较多,淡水河谷、巴西石油、三大粮商长期租入船也会受到影响。若考虑美国上市公司船队,则涉及Capesize船运力占比约14%,VLCC油轮运力占比约11%,占合规运力比重15%。

华创证券建议关注中美贸易摩擦航运股投资机会,油轮、干散运费有望受益于短期混乱风险溢价。中美双方互征港口费措施将带来船司成本端的增加,同时措施落地窗口短会打乱既定的交易节奏及方案,造成短期的混乱局面,在贸易摩擦加剧的背景下,船司具有更强的成本转嫁动机以及更强话语权,支撑短期运价上涨。

申万宏源认为,中期来看,可用船舶减少,效率下降。中资非美国关联船将获得溢价。如果美资参股中国制造的船舶豁免,中国造船订单有望爆发;中美和谈,美国301调查同步取消,利好造船;中美和谈,中国采购美国油,运距拉长。

华创证券表示,船司可以通过全球不同航线之间的运力调配规避港口费用的征收,但考虑到中国在全球干散货、能源运输及制造业出口板块极其重要的位置,最终的影响效果需要继续观察;此外,航运网络从效率最优到纳入地缘因素的最优,势必会带来效率损失。

排版:罗晓霞

校对:陶谦

责任编辑: 冉超
港口航运
南京港
连云港
声明:证券时报力求信息真实、准确,文章提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实质性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下载"证券时报"官方APP,或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即可随时了解股市动态,洞察政策信息,把握财富机会。
网友评论
登录后可以发言
发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证券时报立场
暂无评论
为你推荐
时报热榜
换一换
热点视频
换一换
关于我们 |服务条例 |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线索提交
备案号:粤ICP备091092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80118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55-83514034 邮箱:bwb@stcn.com 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证券时报网举报中心
本网站提供之资料或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及各种形式的软件开发。
Copyright © 2008-2025 Shenzhen Securities Times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AltStyle によって変換されたページ (->オリジナ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