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读者在借书处可以借几册图书?
答:本科生可借10册图书;硕士生可借15册图书;博士生可借20册图书;副教授以上职称可借30册图书;讲师可借25册图书;助教可借15册图书;其他人员可借10册图书。
2.怎样知道个人借书情况和还书期限?
答:从借阅台面向读者的液晶显示终端或检索终端、本馆网页都可以查看自己的借书情况和还书期限。在检索终端点击个人信息查询,输入正确的读者卡号和密码后,即可看到个人信息。在本馆网页点击书刊检索或读者借阅信息检索后输入读者借书证号和读者口令即可。
3.如何获取本馆没有的文献?
答:可以通过馆际互借来解决。由借书人向检索咨询部或流通部主任申请,到有馆际合作关系的馆借阅或由本馆代办借阅。
4. 读者身份改变了,需要重新办理借书证吗?
答:读者身份改变以后,需要到办证处清退原证,办理新证。
5. 借书的期限及过期后怎么办?
答:图书借期为60天,续借期限30天。如果所借图书过期天数累计超过十天,图书过期欠款超过一元,则借书证自动失效,停止借书,对于图书过期读者,图书馆不收罚款,给予停借处理。读者可到图书馆二楼办证处做相应处理后,借书证恢复正常使用状态,即可借阅。
6. 读者借还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读者须持本人借书证进入图书馆,直接入库选书。
(2)办理借还书手续时,请读者务必认真查看借书台上的显示屏幕,核对本人借书信息变化是否准确,有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待解决后,方可离馆。
(3)因实习出差在外地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还书的,应在还书前向工作人员说明。
7. 节假日期间图书到期怎么办?
答:寒暑假内到期的图书限于开学后两周内归还;其他节假日内到期图书限于开学后三日内归还。
8. 图书遗失怎么办?
答:遗失图书的读者,可购买相同的版本的图书归还。如无法归还,应按图书馆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9. 阅览室的图书、期刊可以外借吗?
答:所有阅览室的图书,仅外文图书阅览室的西文图书可以外借,其他阅览室的图书、期刊均不可以外借,只能在本阅览室内阅览,可以复印。
10. 特种文献阅览室在哪里?都收藏什么文献?
答:位于图书馆三楼320室。主要收藏字词典、年鉴、手册、标准、会议文献和最近一年的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等。同时接收研究生毕业论文,办理离校手续。
11. 进入阅览室应注意什么事项?
答:(1)阅览室的书刊仅供室内阅览,不外借;
(2)阅览后请将书刊放在还书车上;
(3)为保证读者有一个良好的阅览环境,请将您的手机置于静音状态,不要在室内接听电话;
(4)请您自觉维持室内卫生,不要乱扔纸屑。阅览室内严禁饮食,饮料或水杯须加盖;
(5)严禁各种形式的占座行为,我们会定期清理;
(6)走出阅览室请不要带走室内的图书或期刊。
12. 在阅览室内可以上网吗?
答:可以。读者可以携带个人的笔记本电脑,通过无线网络访问Internet资源。
13. 图书馆的自助文印系统分布在哪些位置?
答:为了方便读者,我们在图书馆的304室和405室分别设置了一台自助文印系统。读者利用该系统可以自助完成文献复印、打印、扫描等操作。
14. 如何办理文献复印手续?
答:读者凭本人图书证到阅览室工作人员处办理复印登记,复印完成后,请将文献交回至工作人员处,由其办理复印归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