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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留级》的答复
来信时间:2025年08月06日 11:59:33 回复时间:2025年08月11日 15:27:04

网友的来信:

尊敬的书记您好: 我家孩子2024年9月在湟中区康川学校就读七年级,2024年10月份开始被诊断为重度抑郁症,重度焦虑症,期间一直请假治疗未到校学习;2025年3月春季开学后在校学习2个月后,5月份又被诊断为重度抑郁症,重度焦虑症,从2025年5月至该学期结束一直请假看病,孩子对于七年级的课程没有系统学习,2025年9月孩子即将升入八年级,请问针对孩子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留级吗?有相关政策规定吗? 如果孩子不留级,对8年级的课程直接跟不上,会造成更大的心里负担和心理压力,对孩子的病情恢复不利。

区政府办公室回复:

我区中小学学籍管理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学生升学时,各方应依据招生政策、招生计划,以及学生实际报到情况,在全国学籍系统完成学籍转接。升入学校应及时接收学籍档案,并按要求做好档案内容的补充与更新工作。适度放开特殊教育学生学籍变动权限,由其所在校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判定学生是否升级就读或毕业、升学,情况特殊的可以允许其降级就读,并在学籍系统中完成登记,交由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审批”;《青海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休学:(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休学。1.因病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2.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请假(包括病假、事假)时间超过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课的;3.因其他原因(包括出境就学等),需要休学的。(二)凡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学生,由父母或监护人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因病申请休学者需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疾病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在网上依次进行审核操作。(三)休学期限按1学年设置。超过休学期限的,家长(监护人)要提出延长休学时间的申请,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依据以上规定,市民孩子不可以申请留级,但可以申请休学,具体情况可前往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或拨打电话0971-2236381咨询。

办件负责人:侯玉兴

办件人联系电话:0971-2236381

西宁市湟中区教育局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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