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诊受理时间
原则上,需有家庭医生的介绍和预约方可在本院就诊。
另外,预约时需由家庭医生进行预约并开具介绍信。
初诊受理时间 |
8:30〜11:00 |
受理窗口 |
1号窗口 |
大门开关时间 |
7:30〜18:00 |
休诊日 |
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与年末年初 [12/29〜1/3] |
※(注記)请在预约中心告知的受理时间内前来。
※(注記)医生的预约可能不在该时段内。
【注意事项】
- 前来本院时,请不要忘记携带健康保险证。
- 如未携带健康保险证,将无法通过保险报销。
- 初诊患者请通过初诊患者专用“预约中心”进行预约。
- 如需更改预约内容,请致电各诊疗科室或总机(092-641-1151)进行联系。
所需资料
- 介绍信(诊疗信息提供书)
※(注記)由家庭医生所在医疗机构出具
- 就诊预约单〔※(注記)仅收到时〕
※(注記)由家庭医生所在医疗机构出具
- CD与X光胶片 等
※(注記)由家庭医生所在医疗机构出具
- 健康保险证
- 各种相关证件(残疾人、儿童、单亲、核爆、指定疑难杂症等)
※(注記)仅符合条件者需提交
- 在留卡〔※(注記)仅持有者需提交〕
※(注記)仅符合条件者需提交
关于诊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