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改革
调整有关实施方案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12年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改革调整和试点工作方案》(气发〔2012〕1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2012年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改革调整和试点工作,我司组织制定了《2012年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改革调整和试点实施方案》和《2012年地面气象观测资料实时传输方式调整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两个《实施方案》中规定的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精心组织,落实职责,做好2012年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改革调整、地面资料实时传输方式调整和自动化试点工作。
附件:
二○しろまる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改革 实施 气象 业务 调整 函
2012年3月1日印发
抄送:减灾司,预报司,科技司,计财司,人事司。
校对:冯冬霞
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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