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发〔2012〕15号
关于印发2012年地面气象观测业务
改革调整和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了扎实推进中国气象局气象现代化体系建设,按照《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发展规划(2010-2015年)》做好2012年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改革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2012年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改革调整和试点工作方案》,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执行。
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是综合气象观测系统的基础性业务,改革调整和试点工作涉及观测、信息网络、预报、预警和服务等多个环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按照职责分工做好2012年工作。
二○しろまる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12年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改革调整和试点
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地面气象观测自动化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2011年全国综合气象观测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地面气象业务改革调整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需求牵引、综合统筹、重点突破、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深化改革,依靠科技进步,围绕业务和服务需求,以业务调整为主线,以质量效益提升为核心,在保证业务稳定运行的基础上,改革与观测自动化不相适应的观测任务、观测方法、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加快推进观测自动化进程。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改革调整,优化国家级气象台站人工观测任务,简化地面气象观测资料传输流程,提高观测数据传输时效和数据质量,减少人工观测工作量。在基础较好的省份,选取部分国家级气象台站,建成地面气象观测自动化业务综合试点示范系统,实现云能天等气象要素的自动观测,建立健全相应的观测规范、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科学设置观测岗位,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为全面推进地面气象观测自动化提供支撑和示范。
三、重点任务
根据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改革工作总体要求,2012年地面业务改革的重点任务,一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地面气象观测业务调整,二是在试点台站深入开展地面观测业务自动化试点。
(一)地面气象观测业务调整
1.调整国家基准气候站的气温、气压、相对湿度、风向、风速和地温人工观测任务
根据近十年自动气象站与人工观测资料的对比分析评估结果,基本气象要素(气温、相对湿度、气压、风向、风速、地温)自动化观测已经满足业务需求,并已在预报、服务、科研中广泛应用,能够替代相应的人工观测。
2012年,将调整国家基准气候站气温、气压、相对湿度、风向、风速、地温要素的人工器测任务,仅保留每日20时进行一次自动观测与人工器测对比观测,降水、日照、蒸发、冻土、积雪、电线积冰、地面状态的人工观测任务不变;为保持观测方法和观测手段的延续性,选择极少数国家基准气候站长期保留人工器测任务。加快实施所有国家级气象台站人工自记资料的电子化和信息化整编,取消气温、相对湿度、气压、风向、风速、降水量等人工自记仪器观测任务。国家基本气象站和国家一般气象站现有业务保持不变。
为保持观测业务稳定,在国家基准气候站建设双套自动气象站,切实加强装备保障和应急管理工作,自动气象站故障时的人工补测按照《关于自动气象站业务运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气测发〔2003〕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时间进度: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相应的准备工作,确定极少数长期保留人工器测任务的国家基准气候站;2012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正式实施。
2.调整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的云、能见度和天气现象人工观测时次
在开展云、能见度和天气现象人工观测资料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专家、各级气象业务单位和基层台站的相关人员的意见。根据资料分析评估结果和反馈意见,合理调减云、能见度和天气现象人工观测时次不会影响天气预报、气候分析和气象服务等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转,有利于解放基层台站的生产力,促进观测员转型,提高观测系统的运行质量和效率。
2012年,在实现云、能见度和天气现象自动观测以前,将国家基准气候站和国家基本气象站夜间(20时〜次日08时)天气现象连续观测调整为4次正点(20、23、02、05时)观测,保留白天(08时〜20时)天气现象连续观测;国家基准气候站云和能见度的人工定时观测次数调减为每日8次(02、05、08、11、14、17、20、23时),国家基本气象站云和能见度观测保持不变。
完善应急观测预案,当重要灾害性天气过程、重大气象服务保障、二级以上(含二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等确需加密观测时,由国家级或省级业务管理部门下达加密观测指令,组织国家基准气候站和国家基本气象站开展云、能见度和天气现象夜间加密观测。
时间进度: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相应的准备工作;2012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正式实施。
3.调整地面气象观测资料实时传输方式
2011年,信息中心和湖北省局牵头,在湖北、河北、内蒙古三省(区)就取消天气报和调整地面气象观测资料实时数据文件内容进行了试点,并在湖北就航危报调整为数据文件方式传输进行了试点。试点分析评估表明:采用新格式的数据文件较现有天气报内容更加丰富,并强化了数据质量控制功能;调整后的地面气象观测资料实时传输时效和数据质量明显提高,业务流程优化效果显著;航危报传输方式调整后传输质量和传输效率明显提高;进一步满足了天气预报、气候分析、气象服务和航空保障等各项业务的需求,各项业务运转正常。
2012年,在所有国家级气象台站取消天气报和加密天气报编发报任务,采用观测资料实时数据文件方式上传至省级和国家级气象信息中心;国家级、省级信息中心经过报文和数据文件短期并行运行后取消报文业务,仅负责参加国际交换台站的编报和转报任务;各级业务单位的相关业务均完成调整以适应地面气象观测资料的实时数据文件。
根据航危报用户的需求和传输条件,在条件成熟的中东部地区推广采用航危报数据文件传输方式。
时间进度: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相应准备工作;2012年4月1日起所有国家级气象台站采用观测资料实时数据文件方式上传观测数据,国家信息中心负责参加国际交换的台站的编报和转报任务;2012年4月-10月,国家级、省级信息中心将数据文件和转换的报文并行提供给各级业务单位,各业务单位做好调整的相应准备工作;2012年10月15日起,信息中心只提供数据文件给各业务单位,各业务单位完成相关业务调整。
(二)地面气象观测自动化业务综合试点
在北京、上海、江苏、广东、浙江、重庆、安徽和湖北等8个省市分别选择北京、宝山、东山、广州、杭州、沙坪坝、休宁、武汉等8个台站开展地面气象观测自动化业务试点,为今后全面推广积累经验,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1.建设云、能见度和天气现象等自动化观测系统
科学分析评估业务和服务需求,归并简化云和天气现象观测要素,采取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法,基本实现云、能见度、天气现象等气象要素的自动观测;建立与自动观测相适应的观测方法;加快云、天气现象自动观测仪器的考核选型。在技术成熟的前提下,为更加有效地控制风险,在试点台站建设双套运行新型自动气象站,实现现有自动气象站的升级换代,并配备便携式自动气象站作为应急备份,通过试点,技术负责单位应进一步分析提出系统的可靠性指标和解决方案。在试点台站布设云、能见度、天气现象自动观测设备和称重式降水等传感器,建设地面气象观测自动化业务综合示范系统,进一步评估和完善自动观测设备的业务适用性和可靠性。
时间进度:2012年7月底完成地面气象观测自动化业务系统建设指南,完成前期已建的北京国家基本气象站和休宁国家一般气象站的地面气象观测自动化业务试点;9月启动其他试点建设,11月开展试运行。
2.建立地面气象综合观测业务平台
在试点站建立集数据采集、质量控制、通信传输和运行监控于一体的地面综合观测业务平台,通过设备的综合集成、数据资料的综合判别,形成集约化、规范化的地面气象综合观测业务平台;完善相配套的业务软件开发,开展应用评估,确保自动观测业务系统稳定、可靠运行。
时间进度:2012年7月底完成地面综合业务平台软件测试和试用,9月开始在试点台站安装试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改革调整工作由中国气象局统一领导,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对改革实施的综合协调和检查指导,切实使各项改革工作落到实处。改革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把改革成效作为各级领导班子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公共服务、预报预测、观测部门间的协调,保证各类资料应用平台与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改革调整相适应。
(二)完善人才政策
优化观测岗位设置,根据观测自动化和台站集约化观测业务运行的要求,合理设置观测岗位,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加强观测人员向质量控制、数据处理分析、设备运行监控和维护保障的转型培训,提高观测队伍整体业务素质。
(三)加强科技支撑
统筹各类科技项目,加大支持力度,集中资源解决观测自动化、业务集约化和流程科学化建设中涉及到的技术问题,加强业务改革内容的评估论证。
(四)完善观测规范和规章制度
制定与观测自动化相适应的观测规范。修订现行观测规范,根据自动化观测仪器装备特点,形成综合统一的自动化观测规范和数据格式;健全与观测自动化相适应的业务规章制度,合理调整观测业务考核内容。
(五)健全投入机制
中国气象局和各省(区、市)气象局要统筹安排改革调整和试点相关业务维持经费,保障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改革调整和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中国气象局适时重新组织测算各类台站业务维持定额,努力保证经费预算与业务发展相适应。
校对:冯冬霞 (共印20份)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
2012年2月22日印发
主题词:改革 调整 试点 业务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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