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交管局負責人在國新辦舉行的"高質量完成‘十四五’規劃"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上明確表示,目前市場上銷售的汽車所搭載的"智駕"系統,都還沒有實現"自動駕駛"的目標,駕駛人才是最終責任主體。這為智能汽車發展劃定了不可逾越的安全邊界。既是對技術現狀的科學判斷,更是對道路安全底線的堅決守護。
實事求是地說,當下的"智駕"系統局限性還是較大的,且是當前技術能力難以逾越的。暴雨中模糊的車道線、黃昏時分橫穿馬路的行人、道路上的臨時警示標識,都是當前"智駕"系統的認知瓶頸。在完全正常的運行狀態下,自動駕駛系統可能因錯誤地識別前方障礙物而採取危險的駕駛行為。這提醒我們,在人類駕駛員的監督責任與智能系統的能力邊界之間,容不得絲毫模糊空間,法律主體更不容置換。《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駕駛人對車輛操作負有直接責任。
在追尋"自動駕駛"的過程中,倫理問題是數字決策中無法回避的"生命不等式"。一方面,人類社會模糊的價值判斷難以轉化為精確的算法語言。另一方面,算法參數擬制過程不透明,形成"技術黑箱",極易僭越倫理。例如,突發災害中人類可能作出的舍己抉擇,是算法無法復刻的"人道變量"。隨著搭載 "智駕"系統的車輛不斷增多,一些算法設定將越來越帶有"普遍性"與"強制性",可能消解傳統倫理准則,導致新型"道路特權"。
探索破局之道,是為技術發展牢牢系緊的"安全索"。一是完善立法框架,制定智能駕駛系統應用規范。例如:方向盤設置醒目"輔助駕駛、需全程監控"警示標識;強制系統在特定時間內提示人工接管;等等。二是建立透明監管機制。建立國家智能駕駛數據平台實施算法備案制度,要求車企對弱勢道路群體保護等核心決策邏輯公開說明,對雨霧天氣、夜間場景下的系統可靠性定期公布數據。三是強化責任落實。駕考新增人機協同操作規范科目,對脫手駕駛行為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實施處罰,方向盤配置感應系統15秒無接觸即啟動聲光警報。四是創設倫理准則。制定自動駕駛道德評估體系,將"生命平等""兒童優先"等准則轉化為技術研發的剛性約束。
技術創新必須堅持安全與發展並重原則。牢牢把握生命至上的核心價值,讓每一次算法迭代都成為守護安全的基石,這是智能駕駛發展的根本遵循,更是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庄嚴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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