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第1章第3章第2章第4章第5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第10章第11章第12章交通规则
道路上有很多的人和车辆通行,为了能够维护道路安全,保障生命安全和交通顺畅,遵
守交通规则,保持交通礼仪是我们每一名社会成员应尽的义务。
1-1 步行时的注意事项(1) 通行时
基准是人在右边,车在左边的迎面通行 ·
通行于道路右侧 ·
在有边道和路侧带的地方,在边道上或路侧带处
通行(2) 过马路方法
在安全的地方过马路 ·
附近有信号灯、斑马线、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时,从这些地方过马路 ·
在有"禁止步行者横穿马路"标识时,绝对不可横穿马路 ·
在人行横道处通过将手举起、或面朝司机等方式将想要横穿的意识明确传达给司机,
并在确认安全后再横穿马路。 ·
横穿过程中也要确认是否有车辆行驶过来。
信号灯指示 ·
绿灯亮起 :
行进 ·
黄灯亮起或绿灯闪烁 :
不可穿过马路,若已处于马路中间请迅速穿过马路,或退回至
原点 ·
红灯亮起 :
禁止通行 ·
按键式信号灯 :
按下按键,等候信号灯变为绿灯后通行1 第9章 交通 89第1章第3章第2章第4章第5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第10章第11章第12章9 交通
在无信号灯处过马路时 ·
左右观察,在视野较好的地方过马路 ·
在过马路前先停下脚步,看好左右确认有无来往车辆,若有车辆经过时等待车辆驶过 ·
在过马路的过程中也要时刻注意是否有车辆驶来。过马路时要笔直前行,不可斜穿马路
过铁道路口的方法 ·
在经过铁道路口之前,一定要停下,左右观察,确认安全 ·
当警报器响起或是路障开始下降时,坚决不要再试图通过铁道路口(3) 在夜间行走时
请穿着颜色明亮服装并佩戴反光物品
在夜间行走时,请注意穿着白色或黄色等色彩明亮的服装,同时,要佩戴反光材料物品
或是携带 LED 照明灯,以便行驶车辆能够注意到您。
1-2 骑自行车时需要注意事项(1) 自行车通行规则,遵守"自行车安全行驶 5 则"
第 1 则 :
原则上应在车道通行,靠左侧通行 ·
自行车也是车辆,原则上是靠车道左侧通行 ·
当有专用的自行车道时,在自行车道行驶 ·
可以从道路左侧的路段通行,但不能妨碍行人通行。 ·
在设有可在人行道通行标识的人行道上,自行车可以通行 ·
未满 13 岁的儿童,超过 70 岁的老人和残障人士可以骑自行车在人行道上通行 ·
能在人行道上通行的情况下,必须以能立即停止车道行驶的速度缓慢通行。 ·
有可能妨碍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必须立即停车。
第 2 则 ;
在十字路口,遵守信号灯和临时停车,确认安全 ·
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等信号灯变绿后确认安全再过马路 ·
在需要暂时停车的十字路口,一定要暂时停车,确认安全。
第 3 则 :
夜间开灯 ·
夜间必须开灯。 在骑自行车前检查车灯是否亮起。 90第1章第3章第2章第4章第5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第10章第11章第12章9 交通
第 4 则 :
禁止酒后驾驶 ·
如果喝了酒,绝对不能骑自行车。
第 5 则 :
佩戴安全帽 ·
骑自行车的时候,一定要戴上安全帽。 ·
让别人坐自行车的时候,也要让他戴上乘车用的安全帽。
儿童的监护人在儿童骑自行车或让儿童坐在儿童座椅上时,应该为儿童佩戴好儿童乘车
专用安全帽。
其他规则 ·
不要两个人同时乘坐一辆自行车或者平行骑行。 ·
避免在行驶过程中举雨伞或打电话等。 ·
可就自行车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及自身的受伤加入保险。其中,尤其是针对
损害赔偿责任进行赔偿的"自行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等"
,在东京大阪等众多地区必须加
入,请予以注意。
更为详细的资讯请查询以下网页 :
https://www.jitensha-kyogikai.jp/project/#insurance-promotion(2) 过十字路口方法
右转时 ·
有信号灯时
绿灯亮时,沿路口左边直行至对面马路,然后停下调转方向,等对面的信号灯变绿后,
看好前后左右确认安全后前行 ·
没有信号灯时
确认后方安全,沿道路左边向前直行至对面马路,确认安全后向右转并直行
左转时
左转时不要妨碍到前方正在过马路的行人。
有自行车隔离带的地方
在路口或是附近有自行车隔离带的地方,请沿自行车隔离带行驶。 91第1章第3章第2章第4章第5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第10章第11章第12章9 交通
1-3 驾驶机动车(含摩托车)时 ·
驾驶机动车,必须考取驾驶执照。 ·
在出现违规或是交通事故时,如警察要求您出示驾驶执照请务必按要求出示。 ·
请务必沿道路左侧通行。 ·
当行驶在行人或骑自行车的人旁边时,必须与之保持保证安全的距离并慢行。 ·
坚决禁止酒后驾车。 ·
也不可将机动车借与饮酒者,不可劝机动车驾驶者喝酒,不可让饮酒
者开车。 ·
开车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同行者也必须系好安全带。 ·
搭载未满 6 岁儿童时需要使用儿童座椅。 ·
驾驶机动车时不得使用手机。
更为详细的资讯请查询以下网页 :
https://www.npa.go.jp/english/bureau/traffic/index.html 92第1章第3章第2章第4章第5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第10章第11章第12章9 交通
驾驶执照
在日本获得机动车(含摩托车)以及电动车的驾驶机会的方法有以下 3 种
1 取得日本驾驶执照
2 凭国际驾驶执照驾驶(日内瓦条约国发行,且符合固定格式的驾驶执照)
3 外国驾驶执照由大使馆等处出示翻译成日语的文件(限于瑞士,德国,法国,
比利时,摩纳哥,台湾这 6 个国家・地区)
(注記) 轻量摩托车,也属于电动车的一种,驾驶时须符合上述1 - 3方法中的任一种条件
(注記) 方法2、3取得的驾驶执照有效期最长为 1 年。
更为详细的资讯请查询以下网页 :
https://www.npa.go.jp/english/bureau/traffic/index.html
2-1 获取日本的驾驶执照 ·
想要获取日本的驾驶执照,有以下几种方式
1 通过参加日本机动车驾驶执照考试获取驾驶执照・ 需要在驾驶执照考试中心等处参加技能考试、
学科考试和能力检查
(视力等)
并且合格・ 在驾驶学校(指定机动车教习所)毕业者,可免除技能考试。
2 外国驾驶执照换取日本驾驶执照的方法・ 持有外国驾驶执照者,需要对驾驶所必需的知识、技能等进行检测,当被
确认确实无有妨碍驾驶事项后,可免除学科考试和技能考试。・ 条件是在获取外国的驾驶执照后必须在取得国停留 3 个月以上。・ 换取驾驶执照的申请在所居住的都道府县警察署驾驶执照考试中心等地进
行。・ 申请时所需要的材料请向警察署驾驶执照考试中心咨询。
2-2 日本驾驶执照的更新等
驾驶执照的更新 ·
日本的驾驶执照是有有效期限的。 ·
注明办理更新手续时所需事项的明信片将会邮寄到驾驶执照上所记载的住址处。请在
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新手续。 ·
如果不办理更新手续,将无法继续驾驶机动车。2 93第1章第3章第2章第4章第5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第10章第11章第12章
9 交通
驾驶执照所记载住址等的变更 ·
当需更改驾驶执照上所记录的姓名、
住址等信息时,
请到附近的警察署办理变更手续。 ·
所需资料等详情请向附近的警察署咨询。
2-3 驾驶执照的分数制度 ·
当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将要扣除相应分数 ·
根据过去 3 年内扣除分数总和等状况,有可能会处以暂停驾驶执照或是吊销驾驶执
照的处罚。
持有机动车(含摩托车)
3-1 机动车登记
机动车不登记的话,是不可以使用的。
并且,当登记的机动车的所有者姓名和住址等发生变更时,或是不再在日本使用时都必
须办理登记手续。(1) 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以及登记手续的名称
未经使用的机动车的登记手续 ·
未经使用的机动车开始使用时
→新车登记
正在使用的机动车的登记手续 ·
需要更改机动车所有者姓名或住址等情况
→变更登记 ·
机动车所有者发生变更的情况
→移交登记 ·
机动车销毁或销售到外国时的情况
→消除登记3 94第1章第3章第2章第4章第5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第10章第11章第12章
9 交通(2) 可进行登记手续的场所和问询处 ·
登记手续在全国 91 家运输分局以及机动车检查登记事务所均可办理。 ·
有关登记手续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向附近的运输分局以及机动车检查登记事务所进行
咨询。
日本全国的运输分局介绍
https://www.mlit.go.jp/jidosha/kensatoroku/ans_system/help02.htm
3-2 车库证明
拥有机动车者,需要确保所持机动车有专用的保管场所。
为此,在购买机动车时或是搬家等住址发生变更等时候,要向
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时所记载的保管场所所在地归属管辖的警察署处,办理由警察署署长签署的机动车保管场所证明书(车库证明书)。关于轻型汽车,需要向其保管场所所在地进行管辖的警察署长
提交申报。
需要上述资料的是,轻型汽车是东京都内 23 区和一部分市,其他的机动车的适用区域
是东京都内的 23 区、市、町、和一部分村。
具体办理车库证明书的详细手续,请向保管场所(停车场)位置所在地进行管辖的警察
署进行咨询。
3-3 机动车(包括一部分摩托车)的检查 ·
拥有机动车的车主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每隔一定时间要定期接受机动车检查(车检)。 ·
接受车检有 2 个方法
1 委托维修保养工厂进行车检
现在日本有 9 成以上车主委托维修保养工厂进行车检,一般不需要自己进行
机动车的维修保养和检查。要委托进行机动车检查时,
请向附近的配有蓝色看板(指定工厂)
、黄色看板或绿色看板(认证工厂)的维修保养工厂进行咨询。
2自己进行车检
在日本,现在有约 1 成车主是自己进行车检。这种情况,需要向属于国家机
构的运输分局等处提交机动车接受检查。全国有 93 家(轻型汽车有 89 家)运输
分局等可以办理这种车检。这时,一些必要的维修保养需要自己进行处理。自己进
行车检的详细手续请向附近的运输分局等进行咨询。 95第1章第3章第2章第4章第5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第10章第11章第12章9 交通
全国运输分局的介绍
https://www.mlit.go.jp/jidosha/kensatoroku/ans_system/help02.htm
轻型汽车的介绍
https://www.keikenkyo.or.jp/procedures/procedures_000134.html ·
车检合格后,会发给记录着有效期限的车检证和检查标识(贴纸)
,贴纸需要贴在机
动车前挡风玻璃上(摩托车则为牌照的左上部)
,在驾驶机动车时请务必携带车检证。
3-4 机动车保险(1)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
什么是交强险 ·
为了救济交通事故中的被害者,汽车、摩托车等所有机动车必须强制性加入保险。 ·
因交通事故导致对方受伤甚至死亡时,从交强险(共济)中支付保险(共济)金。 ·
法律规定不加入交强险(共济)就不得驾驶机动车和摩托车。 ·
因为加入交强险(共济)的话会发放证明书,
所以驾驶汽车的时候请务必携带证明书。
此外,也会发行排气量在 250cc 以下的摩托车保险 ( 共济 ) 标章 ( 贴纸 ),请贴在车牌的
左上部 ( 电动自行车的话贴在车牌明显的部分 )。 ·
未加入交强险(共济)却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或死亡时,需要自己承担巨额医疗
费和抚恤金。
更为详细的资讯请查询以下网页 :
https://www.mlit.go.jp/jidosha/anzen/04relief/index.html
加入交强险 ·
交强险可以在下列受理点加入。
1 保险公司(共济组合)的分店或代理店等
2 出售机动车或摩托车的商店等
3 关于电动车或摩托车,可在邮局(有一部分邮局不受理)以及一部分保险公司
(共济组合)
,网络或便利店加入
(注記) 关于加入手续,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向附近的受理点进行咨询。 96第1章第3章第2章第4章第5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第10章第11章第12章9 交通(2) 商业保险
即使加入了交强险,
物件损坏事故
(汽车等物件损坏的情况)
也不属于赔偿金的支付对象。
因此,交强险不负责赔偿部分可以通过加入商业保险进行弥补。
交强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交强险 商业保险
加入方法 强制加入
自由加入(民间保险公司(共济组
合)等)
补偿对象 只对人补偿・ 对人补偿・ 对物补偿・ 人身伤害・ 对车补偿 等
根据合同内容而各不相同
补偿金额 有上限 根据合同内容上限各不相同 97第1章第3章第2章第4章第5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第10章第11章第12章9 交通
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应对方法
4-1 停止驾驶车辆 ·
立刻停止驾驶车辆。 ·
将车辆移动到路边或者空地等周边不影响其他交通的安全场所。
4-2 急救・报警 ·
若有人受伤,请叫救护车(电话号码 :119)。 ·
在等待救护车到来之前,不要对伤者进行不必要的移动,根据电话中
的指示进行止血等能力范围内的急救措施。 ·
无论是否有人受伤都必须要向警察通报(电话号码 :110)。 ·
在警察到来前,不可离开事故现场。 ·
警察到来后,向警察说明事故情况,并请警察对现场进行勘察
确认。
4-3 医生的诊断 ·
即使事故发生当时感觉没有受伤或是轻伤,但是也存在事后发现是重伤的情况。 ·
最好尽快接受医生的诊断。
更为详细的资讯请查询以下网页 :
https://www.npa.go.jp/english/bureau/traffic/index.html
4-4 交通事故证明书的申请 ·
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有《交通事故证明书》来为之后的补偿等各种手续做证明。 ·
《交通事故证明书》可以向机动车安全行驶中心申请后取得。申请的相关手续请向事
故发生时所通报的警察署进行咨询。 ·
没有通报警察的事故不可申请《交通事故证明书》
。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请务必
向警察进行通报。
机动车安全行驶中心
https://www.jsdc.or.jp/center/tabid/106/Default.aspx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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