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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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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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5年06月03日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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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表彰在思想品德、学业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毕业研究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勇攀高峰。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数量

(一)评选范围:我校2025届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不含延期毕业)。

(二)评选类别: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三)评选比例:毕业生总数的20%(四舍五入),毕业生总人数以各单位上报并审核通过的 2025届毕业生生源数为准。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审美观念和行为习惯, 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综合测评成绩均为优秀。

(三)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学习勤奋,态度端正,成绩优异,所修课程(含选修课)成绩须在及格以上。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较为突出。

(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实践竞赛和高水平学科竞赛、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身体健康,积极参加文体竞技活动。

(六)自愿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学生,应优先推荐。

(七)在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省级决赛中获奖,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成立评选工作组。各单位要成立以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学工办主任、研究生辅导员、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等成员的评优工作组,负责本单位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确定初选名单。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根据研究生入校以来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综合素质测评等综合考虑,在班组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三)学院公示。优秀毕业研究生初选人员名单确定后,须在本单位公示三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四)上报名单。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请各单位于6月11日下午16:00前报送纸质版《山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附件1),到两校区研究生院办公室(长清湖校区英华楼205,千佛山校区文化楼0308),并将《山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附件1)电子版发到邮箱sdnuygbgl@163.com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82289

(五)学校审核、公示。学校将对各单位推荐的人员名单进行认真审核,并在网上公示。

四、有关要求

(一)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研究生是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品学兼优的研究生优先就业的一种有效手段。请各单位务必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对评选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获得本次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者,如出现不能按期正常毕业或离校前违反校规校纪者,取消荣誉称号。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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