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治水之道悟协调发展
近期,两则关于治水的报道引发关注:2025年黄河汛期调水调沙结束,从2002年至今的31次调水调沙,把超35亿吨泥沙送入大海,黄河"地上悬河"态势有效缓解;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累计调水超830亿立方米,为沿线48座大中型城市1.95亿人送来"放心水"。一个"调"字,气象非凡。黄河调水调沙,水库群以大流量水流冲刷河道,让水沙关系更协调。南水北调,一张水网循环畅通,助力我国水资源配置格局实现全局性优化。不同的治水实践,回答相同命题——如何将不平衡调整至平衡。近年来,从江河间织水网,到一根"红线"管用水,再到深入实施国家"江河战略"......我们不断调整水资源投入与产出、需求与供给、保护与利用等关系,努力配平"夏汛冬枯、北缺南丰"的不等式,致力于实现相对平衡。总结治水之道,更能理解"不平衡是普遍的,要在发展中促进相对平衡"的治理之道。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实现从不平衡到平衡、不充分到充分,需要坚持系统思维、辩证思维,掌握协调发展的辩证法。不平衡中有势差,尊重规律顺势调。治水,贵在摸清水势、河势、地势,因势利导。黄河调水调沙,找准水库迎汛腾库等时机,塑造可控"人工洪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借助地势自流,节省建设运行成本。把握规律、顺势而为,事半功倍。摸准规律,就能找到理清千头万绪的"线头"。比如,统筹好培育新动能和更新旧动能的关系,应遵循经济发展规律。江苏南通,纺织车间转型为智能工厂;浙江绍兴,一根丝线可"纺"成新一代人造血管、特种缆绳。处理好新与旧、破与立的关系,"嫁接"新质生产力,传统产业也可发"新枝"。不平衡中蕴潜能,立足全局精准调。一水之变,激活区域发展"隐形优势"。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抬高大运河水位,山东济宁梁山港从一片水洼地变身"十字路口",成为通江达海水运网的枢纽。河南漯河,南水北调优质水源写进招商引资材料里,在好水润泽下,食品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总规模超2500亿元。打开视野,不平衡不协调中有潜力。安徽用好战略叠加优势,成为长三角的"超级接口"。新疆立足欧亚大陆中心地带,建设国际通道,西北内陆成为开放高地。"胡焕庸线"两侧,蕴藏产业梯度转移空间、弯道超车机遇。转换视角,立足"全域所需"补短板,释放"一域所能"新潜力,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不平衡中育新机,化危为机辩证调。治水促发展、兴水惠民生,体现的是直面问题与解决问题的统一。曾经,"长江病了,而且病得还不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随着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一江碧水向东流的美景得以复现,绿色发展动能强劲。无惧难题,打开发展新天地。很多时候,克服困难的过程,也是抓住机遇的过程。面对"北京吃不完,天津吃不好,河北吃不饱",牵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面对"城乡二元结构",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城乡发展肩并肩。聚焦问题,迎难而上,集中攻坚,总能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协调既是发展手段,又是发展目标。"十个指头弹钢琴",定能奏响高质量发展的协奏曲。
读懂杨振宁的"宁拙毋巧,宁朴毋华"
"宁拙毋巧,宁朴毋华"应该成为我国广大科研人员求学治学的准则,只有用踏实的态度做扎实的学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投入科研事业,才能把中国科技事业真正推向更高水平作为20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之一,杨振宁先生心无旁骛、躬耕不辍,在现代物理学乃至整个科学史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他最喜欢的一句格言是"宁拙毋巧,宁朴毋华",这是他的治学态度,也是他的人生态度。这种"拙",是学术定力,是把复杂的事做透、把不确定的事做实。杨振宁的"拙",就是一次次看得见的"笨功夫"。在芝加哥大学,他曾花20个月时间做实验物理,失败无数,却从未轻言放弃;后来转向理论物理,他与李政道推导宇称不守恒定律,靠的不是"灵光乍现",而是从大量实验数据的细微矛盾中"嗅出的破绽",他们反复推演,在"无人区"里大胆闯、勇敢试,最终彻底改变了人类的认知;被视为最重要的基础物理理论之一的"杨—米尔斯规范场论",更不是什么速成之作,而是10多年心血换来的成果。对杨振宁而言,科学的价值在于打破常规、追求真理,更在于潜心钻研、孜孜以求。他说:"投机取巧是没有前途的,做学问必须诚实、脚踏实地。"这份"朴",是心怀家国的赤子情怀,是教书育人的初心不改。从童年的清华园、战乱时期的西南联大,到远渡重洋蜚声国际,杨振宁始终心系祖国,寻找一切可能的机会为国效力。几十年来,杨振宁马不停蹄、东奔西走,为的是让中国的科学步子迈得更快一些。回到清华大学后,82岁的他仍坚持给本科生讲授"普通物理"课。他还捐献100万美元现金,募集超1500万美元资金,延揽国内外优秀学者,把创办清华大学高等研究院当成他"这辈子最后一件值得做的事情"。"归根居"的墙上,一直悬挂着杨振宁书写的五言诗:"神州新天换,故园使命重。学子凌云志,我当指路松。"杨振宁早就证明过自己,却依然选择朴素地热爱祖国、朴素地做人做事。他把这份朴素的情感,倾力灌注于教学相长的点滴之中。与他交往近半个世纪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南开大学陈省身数学研究所教授葛墨林始终记得杨振宁的这句话:"要朴实的东西,不要表面的东西。"宇宙不骗人,公式不认巧。杨振宁的人生经历和"宁拙毋巧,宁朴毋华"这句话都告诉我们一个颠扑不破的道理:"拙"到极致,反而最巧;"朴"到深处,才见真章。伟大的科学发现,常常植根于优秀的科学品质。真正的长期主义,往往藏在那些"拙劲"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瞄准世界科技前沿,抓住大趋势,下好"先手棋",打好基础、储备长远,甘于坐冷板凳,勇于做栽树人、挖井人,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夯实世界科技强国建设的根基。中国科技发展到今天,并跑领跑的"长板"已越来越多。越是到了一些基础的、前沿的领域,越需要下"板凳甘坐十年冷"的"笨功夫"。"宁拙毋巧,宁朴毋华"应该成为我国广大科研人员求学治学的准则,只有用踏实的态度做扎实的学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投入科研事业,才能把中国科技事业真正推向更高水平。对于更多人来说,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生产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当下,追求"巧"与"华"有着很强的吸引力——想光鲜亮丽、想一夜成名、想捷足先登......但是,这样的"短平快"基础是不牢靠的。只有戒除浮躁、回归本真,老老实实做人,才能把自己的人生道路走得更加宽阔,才能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事业中实现人生价值。
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应当做好深度融合这篇文章
编者按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使人们发自内心信仰和崇敬宪法法律。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此次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通过国家立法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传播法律知识,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让法治成为全民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对于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为助力新法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本栏目特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规划室副主任王历磊撰写评论文章。敬请关注!王历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2025年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法治宣传教育法的颁布施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有力推动和保障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对于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基础。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法治宣传教育法在指导思想中明确规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规定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内容。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首次入法,使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成为承担法治宣传教育职责的部门、单位的法律责任。法治宣传教育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在部署并组织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时,应当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应当结合各自职责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活动。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外宣介,积极阐释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进一步彰显中国法治影响力和感召力。国家工作人员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各级各类学校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治教育课程,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对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采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法,增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努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夯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共同思想基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构建全方位法治宣传教育格局。法治宣传教育法作为普法工作的基础性法律,着眼于构建全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将法治宣传教育与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相结合,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法治宣传教育法规定了国家机关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精神,实行普法责任制;明确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群团组织、事业单位都有结合各自职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义务,并鼓励支持企业、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开展和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在立法工作中,要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发布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通过多种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将立法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在执法工作中,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管理、服务、执法和争议解决过程,综合运用释法说理、疏导回应、指导示范、组织听证、发布解读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司法工作中,要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案件办理过程,结合各自的职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法律服务中,要在提供法律服务、调解处理矛盾纠纷时,结合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宣传教育法把"关键少数"和"未来多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法聚焦"关键少数",对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作了专章规定,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依法履职的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着力"未来多数",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从青少年抓起,明确将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开设法治教育课程并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和日常管理,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将审判机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力量,明确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职责。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普法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力量。法治宣传教育法对审判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职责作了专门规定,使法治宣传教育成为各级人民法院的一项法定职责。人民法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应当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审判工作的法治实践,让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公众可感知的行为准则,帮助公众树立法治意识。要以案说法,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感染力。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规定,审判机关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案件办理过程,结合自身职责,运用依法公开审理案件、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发布解读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院的审判工作本身就是最生动的法治教材,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案件办理全过程,依法公开审理案件、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发布解读典型案例,使每一起案件都成为普法的生动课堂。这种"以案说法"普法模式具有天然的权威性与说服力,既能让公众直观了解到法院的裁判逻辑与法律依据,又能充分彰显"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让公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公平正义"。同时,法治宣传教育法强调,法治宣传教育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不仅在维护人民权益、彰显社会正义,也是在向社会传递明确的价值导向,要通过对一些典型案件的宣传,塑造社会的法治观念和道德风尚。要院校联动,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专业支撑。人民法院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参与者,不仅要在审判工作中开展宣传教育,还要与其他部门特别是教育部门联动,形成法治宣传教育的合力。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规定,审判机关应当支持学校按照教育教学计划开展法治教育,提供法治实践教育资源,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开发法治教育课程。同时,法治宣传教育法规定,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要求聘任法治副校长,配备受过专业培养或者经过专门培训、能够胜任法治教育任务的教师,可以聘任校外法治辅导员。各级法院应当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要,选派审判工作经验丰富、熟知青少年身心特点的资深法官,以及创新能力较强、有讲授经验的年轻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或者校外法治辅导员,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通过法治讲座、模拟法庭、专题班会等形式,向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固本强基,以法院工作人员的深厚法治素养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底色。法治宣传教育法将国家工作人员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关键群体,法院工作人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一部分,其自身法治素养直接决定法治宣传教育质量。人民法院组织法也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实行培训制度,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应当接受理论和业务培训。各级法院工作人员应当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宪法和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治意识,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让法院工作人员不但"懂法"还要学会"讲法",充分发挥"执法者"与"普法者"的双重作用,让法治精神通过司法实践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作者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规划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