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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超龄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怎么缴纳
来信人 77** 来信日期 2025年10月16日
信件索引号 202500138
信件内容
企业内部有已退休返聘人员,这些人怎么缴纳工伤保险呢,需要准备什么文件,或者说胡杨河市的工伤保险政策哪里能找到,在政务服务里面没找到相关文件,麻烦啦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人社局 回复日期 2025年10月16日
办理结果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新兵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兵团范围的企业、团场、机关、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雇工和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已退休人员并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故,退休人员无法参加工伤保险。如有疑问,可咨询师市社保中心,0992-390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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