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尕日塘秦刻石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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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尕日塘秦刻石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浏览:532次 时间:2025年10月09日 来源:未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尕日塘秦刻石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青政〔2025〕3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尕日塘秦刻石是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重要成果,是我国目前已知唯一存于原址且海拔最高的秦代刻石刻石的发现,对研究秦代政治格局、文化形态、地理认知以及古代交通路线等方面具有重大的历史、艺术与科学价值为切实加强尕日塘秦刻石保护管理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尕日塘秦刻石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列入第十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现予以公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保护第一、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和“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已公布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进一步提升全省文化软实力,增强文化自信,增进民族团结进步,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59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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